> 文章列表 > 行政诉讼不受理都有哪些

行政诉讼不受理都有哪些

行政诉讼不受理都有哪些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及其相关解释,以下情形下的案件行政诉讼不予受理:

1. 国防、外交等国家行为;

2. 行政法规、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、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、命令;

3.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、任免等决定;

4.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。

此外,行政诉讼不受理的情形还包括:

公安、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;

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;

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;

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;

对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。
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当事人对上述行为提起诉讼,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。
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
行政诉讼不受理的案件有哪些具体例子?

如何判断一个行政行为是否可诉?

行政诉讼的受理期限是多久?